购墓前人人都要了解的殡葬知识大全
殡葬免费对象和项目有哪些?
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死亡后实施火葬的下列人员: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
3.城镇“三无”人员;
4.享受定期抚恤金和补助金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
5.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证明允许火化的无名尸体;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流浪儿童等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体;
免费项目
殡仪服务项目
1.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接运费;
2.接运遗体专用袋;
3.三日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无名尸体除外,但存放期多不超过60天);
4.一般整容费(消毒化妆);
5.遗体火化费;
6.一次性普通纸棺1个;
7.价值200元以内的骨灰盒1个;
8.三年内骨灰寄存费。
绿色生态节地安葬项目
凡符合免费对象条件,在我市经营性公墓内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壁葬等绿色葬法或骨灰深埋不留坟头、不立墓碑等生态葬法的困难群体,按原价基础上减免500元。
(四十五)免费殡葬办理需要什么程序?
办理相关免费事项审批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需提供证明材料
(1)《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2)逝者户口本;
(3)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证,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领取证、“五保”供养证、“三无”人员证等证件;
(4)经旗县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或确认的其他困难证明。
2.申请绿色生态安葬方式减免基本安葬服务费用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火化证明。
按照“免费对象”户籍实行属地办理
丧事承办人在办理免费丧葬事宜时,应先持本人身份证和“免费对象”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免费对象”户籍所在地旗县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免除低收入困难群体 重点优抚对象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审批表》;如“免费对象”选择绿色生态节地安葬的,则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免除低收入困难群体 重点优抚对象等绿色生态节地安葬费用审批表》。
经民政部门审核可以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在审批表加盖专用章。丧事承办人持经审核、批准的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到承办安葬的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机构,在结算殡葬费用时直接免除或减免相关费用。
如户籍所在地无殡仪馆或在外地死亡并火化的,需凭火化地殡仪馆出具有效遗体火化证明、正式发票及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按照我市标准予以报销。
结算
免除殡葬困难的基本服务费用,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核定免除数额,超出免费项目规定的费用由丧属或承办人自行支付。免除费用申请材料由旗县区民政局审核后报同级财政局审定,由财政局将资金拨付同级民政局,由民政局与承办殡仪馆、公墓每半年办理一次核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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